在什么条件下,服刑中的人可以办理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就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准予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4、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5、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审批程序如下: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
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