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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条件下,服刑中的人可以办理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就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准予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4、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5、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审批程序如下: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

  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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