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其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概念
从概念上来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主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二)犯罪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行为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失职被诈骗。这里的失职,是指严重不负责任,即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尽的职责。
(三)犯罪结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结果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四)犯罪罪责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可能发生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如果符合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立案标准,结果会如何判决呢?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